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6月2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民医院党委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人民医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点岗位相关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9925231954(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二维码”,微信扫一扫即可反映问题;设专门邮政信箱: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630号主楼502。邮编518000,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三巡察组收”;在综合楼一楼公告栏对面、综合楼一楼饭堂、门诊一部一楼大厅、门诊二部一楼药房窗口旁和东院区住院楼一楼各设置1个“区委第三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到2024年6月19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第三巡察组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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